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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浦路斯购房合法避税有办法
2014-01-23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,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1日内删除。
摘要:在塞浦路斯购房, 若购买的第一个住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75平方米,可以申请增值税减免为5%;如在2004年5月1日前获得建筑许可证的塞浦路斯房产,可以免征增值税。
  不少人都知道在塞浦路斯购置价值30万欧元以上的全新房产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许可,其实在塞浦路斯购房还有另一个好处,那就是根据政策可以获得增值税优惠减免。 从2013年1月开始,在塞浦路斯购买房产必须交纳的增值税税率为18%,但符合某些规定的话,便可以将增值税减免至5%。 那么,购买怎样的房子才可以获得增值税减免呢?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
1.凡是在2004年5月1日前获得建筑许可证的塞浦路斯房产,可以免征增值税。
   不过,假如你想申请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许可的话,就必须购买全新的房产,因此你如果购买了二手房产,则无法申请长期居住在塞浦路斯。

2.你在塞浦路斯购买的第一个住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75平方米,可以申请增值税减免为5%。
  不过,这个优惠政策也有附带条件,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个人,年龄18岁及以上。然后申报的该房产必须是申请人在塞浦路斯居住的主要场所。而且申报增值税减免的只限一个房产。 另外,申请增值税减免的房产仅可用于居住用途;如果该房产用于投资出租,则必须按规定交纳18%的增值税。

  如果你需要申请增值税率优惠,则需向财政部提交一份声明,说明你在塞浦路斯没有购买可降低增值税率的其他房产。如果申请人是已婚,其配偶也应同样连同提交一份声明书,说明他/她在塞浦路斯没有房产。

申请时需要递交下列文件
  • 房产销售合同
  • 护照复印件
  • 如果申请人已婚,结婚证
  • 如果申请人已婚的情况下,配偶的护照复印件
  • 房产的建筑平面图
  • 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文档的副本
  • 由建筑师或土木工程师批注的声明,证明房产的实际尺寸
  • 相应的文件证明,该房产为申请人在塞浦路斯的使用的居住地:电费单复印件,水费单复印件,电话账单复印件,地方税单和市政税单复印件,其他的证明文件,证明申请人打算将此物业作为其在塞浦路斯的主要居住地。

  然后,在房产交付之后的六个月内,你要将以上的申请文件一起递交,便可以使用增值税税率减免优惠了。
摘自:搜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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